航空器故障保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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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器推迟维修项目的管理(AC-120-FS-049 R1)
本文参考以上咨询通告,仅供参考学习使用,实际工作以最新有效咨询通告为准。
现代航空器是基于以可靠性为核心的设计,并通过计划的预防性维修保持设计的可靠性水平。 尽管如此,航空器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故障或者缺陷,在整体可靠性水平不低于预期的安全水平的情况下,某些故障或者缺陷允许在一定的时间内推迟修复,这些允许推迟修复的故障或者缺陷以局方批准航空器 型号的主最低设备清单(MMEL)的方式发布。 由于MMEL是基于 航空器型号并考虑各种可能的运营情况,航空运营人具体应用 MMEL 时还需要充分考虑机队的具体构型、选装设备、运行条件、 维修条件、所飞航路等以及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的特殊要求,并制定适合自身机队允许的最低设备清单( MEL) 。
另外,航空器在适航审定过程中也会考虑机身或者发动机带 有一些次要零部件缺损时的影响,确定允许继续飞行的情况和相 应的运行限制,并以外形缺损清单( CDL) 的方式予以批准。
按照 MEL 或者 CDL 推迟修复的故障或缺陷一般称为保留故障。 同样,在计划的预防性维修工作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,允许推迟个别不能按计划完成的维修工作项目,一般称为保留工作项目。
D 类: 在 120 个连续的日历日(2880 小时)内完成修复工作。